选择对象

     


图形的选择操作必须在图形编辑环境中进行,而且要保证当前没有任何其他活动操作模式开启,如编辑文字或绘制图形等。单击鼠标右键,可取消任何当前操作模式。在此前提下,可按如下几种方法进行图形对象的选择:


全选

在“编辑”菜单,单击“全选”命令,或按快捷键 Ctrl+A      可选中图形容器内的所有图形。


挑选

注意:移动光标到需要选择的对象上单击鼠标左键,即可将其选中。

  • 注意:单击的部位必须是线条、填充区域、液体等实体部分。假如有一个矩形对象,若其内部为空(无填充样式和液体属性),则不能单击其内部区域来选择它。对象被选中后,以实际颜色显示并显示其控点或节点,而其他未被选择的对象则以淡色(具体颜色可在“现场样式”工具窗口中设置)显示,如下图所示。
             

要选择多个对象可按住 Ctrl 键并继续单击选择对象。若按住 Ctrl      键并单击已被选择的图形对象,则可仅取消该对象的选择状态,其他对象的选择状态保持不变。


矩形套选

用鼠标左键在视图中拖拉出一个矩形框,则矩形范围内包含的所有图形对象即可被选中,如下图所示。


若在进行套选操作时按住了 Ctrl      键,则包含或半包含在矩形内的图形对象即可被选中,如下图所示。

 

 

相关主题:取消对象

文档最后更新时间:2026-08-27 09:38:08