基线标注和连续标注
基线标注指用已知尺寸边界来标注其他尺寸;而连续标注则指将前一个标注的尺寸作为下一个尺寸标注的基准。可对线性标注或角度标注增加基线标注或连续标注。
按如下操作步骤添加基线标注或连续标注到视图中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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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“绘图”工具栏,单击“尺寸”
按钮,在弹出的“尺寸”命令面板中,选择“基线和连续标注”
命令以启动相应的标注模式。 -
移动光标到绘图工作区中现有的线性标注或角度标注对象,捕捉必要的基线或尺寸线。EduStudio 将根据如下规则判断要做基准标注还是连续标注:若光标位于线性标注对象的边界线上,则开始一个基线标注,光标变为
样式;而若光标位于尺寸线上,则开始一个连续标注,光标变为
样式。待光标变为指定的尺寸类型,单击鼠标左键。 -
移动光标到移动到另一个标注位置或标注角单击鼠标左键(如下图A),将弹出“尺寸”对话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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向对话框填写必要的标注内容后,按“确定”按钮关闭对话框,即可完成标注,如下图B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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单击鼠标右键结束当前标注模式。
在弹出“尺寸”对话框之前,点击鼠标右键可中途取消操作过程。
实例
下图为基线标注和连续标注的应用实例。

文档最后更新时间:2026-08-27 13:56:45