线条宽度
线条宽度也叫作“线宽”,默认宽度为0.2毫米。大部分图形元素都具有线条宽度属性。线条宽度的有效范围为 0 至 10 毫米,当线条宽度为0时,线条仍然被显示,且为当前输出设备(如打印机或屏幕)环境下的最细宽度。可以通过如下三个途径修改图形对象的线条宽度:
通过“线条宽度”按钮修改
这是一般常用的操作方法,其操作步骤如下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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选择一个或多个准备修改线条宽度的图形对象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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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“绘图”工具栏,单击“线条宽度”
按钮,将弹出如下图所示的线条宽度列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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移动光标到列表中,单击鼠标左键选定一个需要的宽度项即可完成操作。
通过属性对话框修改
操作步骤如下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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选择一个或多个准备修改线条宽度的图形对象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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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“图形”菜单,单击“属性”命令,或在右键快捷菜单中,单击“属性”命令打开“属性”对话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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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“颜色与线条”选项卡中的“线条”设置区中,向“宽度”输入框中输入有效的宽度值后,单击“确定”按钮关闭对话框即可完成操作。
通过“现场样式”对话框修改
具体操作方法请参见“现场样式”主题。
文档最后更新时间:2026-01-12 12:28:04