直线
按如下步骤绘制直线:
-
在“绘图”工具栏,单击“基本图形”
按钮,在弹出的命令面板中,选择“直线”
,启动直线绘制模式。 -
移动光标到绘图工作区,在需要绘制的位置上,单击鼠标左键以确定直线的起点(注:此时,若点击鼠标右键可中途取消绘图操作)。
-
移动光标到另一个位置,再次单击鼠标左键以确定直线的终点,绘制完成。
-
单击鼠标右键可结束当前绘图模式,否则可以从以上第 2 步骤开始进行重复操作。
在绘制直线的第 2 步中,按住鼠标左键不释放并拖动到另一个位置后释放,可一次性完成直线的绘制。在第 2 步按住 Ctrl 键,可使直线在第一点的两侧延伸(如下图所示)。
直线的位置调整
直线有两个节点,分别位于直线的两端。可以移动其节点调整直线的长度和位置。一般情况下,直线有斜率不变性,前后两个节点只在现有的直线方向移动。要随意移动直线的节点,可按住 Ctrl 键并移动节点,而要生成一个拥有可自由移动节点的直线段,应以“折线”对象来代替。
属性

直线可以与其他可连接线段连接,但直线被连接到其他线段后将自动变成一段自由线段,不再具有斜率不变性。
文档最后更新时间:2025-12-26 14:21:28