符号视图


在符号视图中,能同时打开多个符号集对象。除了将符号集显示为工具栏形式,符号视图是显示和使用常用符号集的另一种形式。默认情况下,符号视图位于窗口右侧。


显示和隐藏符号视图

在“视图”菜单,选择“符号视图”命令,可显示或隐藏符号视图。


打开符号集到符号视图

打开资源视图,选择一个要打开到符号视图的符号集 ,然后单击鼠标右键,在弹出的右键菜单中选择“打开到符号视图”命令即可。


展开符号集

若符号集处于尚未展开的状态,则首先需要展开它。可按如下方法之一展开符号集:

  • 左击符号视图中的符号集标题条即可展开相应的符号集内容。
  • 右击标题条,在弹出的右键菜单中选择“展开”命令。

若符号集中的内容不能在有限的矩形区中全部显示,可通过“上滚动”按钮和“下滚动”按钮滚动区域。更简单的方法是使用鼠标中间的滚动轮。但要使用滚动轮,首先要确保符号视图具有焦点。可单击符号视图的任何位置使符号视图具有输入焦点。


卸载符号集

当不再需要将符号集显示在符号视图中的时候,可从符号视图中将其卸载掉。卸载符号集并不等于删除它,资源视图中的相应对象保持不变。具体卸载方法是:右击标题条或符号显示区,并在弹出的右键菜单中选择“卸载”命令。


基本用法

符号区内的符号对象可拖放或复制粘贴到视图编辑区,也可以将视图编辑区内的文字、图形等对象拖入或复制粘贴到符号区。用户还可以编辑和修改符号集中的符号内容,其操作方法同“用户工具栏”基本相同,请查看相关主题。

文档最后更新时间:2025-12-17 19:47:46