对象堆积顺序
图形对象是按照创建的先后顺序堆积摆放的,先创建的对象位于下方,后创建的对象位于上方。这样,位于上方的图形就可能覆盖下方的图形。可按如下方法调整对象堆积顺序: 选定需要改变顺序的对象。 选择“图形”菜单的“顺序”子菜单下相应的顺序调整命令,如下图所示。 菜单上的各命令的作用如下: 向上移动(智能) 向下移动(智能) 移动到最上面 向上移动一层 向下移动一层 移动到最下面 
各命令的作用
若上方的某一图形对象覆盖了所选对象,则所选对象将移动到该图形上方,且每次只越过一个位于上方的覆盖图形。否则,若上方无覆盖对象,则它的作用和“向上移动一层”命令相同。也可以在“绘图”工具栏上,单击“向上移动”
按扭应用此命令。
若所选对象覆盖了下方某一图形,则所选对象移动到该图形下方,且每次只越过一个位于下方的被覆盖图形。否则,若下方无被覆盖图形,则它的作用和“向下移动一层”命令相同。也可以在“绘图”工具栏上,单击“向下移动”
按扭应用此命令。
将所选对象移动到堆积顺序中的最上方。
将所选对象向上移过一层。
将所选对象向下移过一层。
将所选对象移动到堆积顺序中的最下方。
文档最后更新时间:2026-08-27 09:37:18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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